摘要

申素平、吴楠从合法性和最佳性的视角审视了校外培训执法模式的痛点,为校外培训治理提供了一种现实可行方案。但校外培训的善治格局不仅需要发挥执法模式的“抑恶”效能,更需要社会参与的协同共治模式迸发出“扬善”能量,从而形塑校外培训治理的社会契约。协同共治模式以共同价值、共同责任、共同参与为主要特征,有助于化解执法模式的监管困局,促成以人为本的高位价值目标,孕育共同体默会的责任自觉,迸发多主体参与的治理合力。据此,形塑以教育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的共同价值追求,驱动共同体深入明晰并肩负起共同责任,激活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共治合力,将成为助力校外培训协同共治模式全效落实的必要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