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工作机构的服务可以现代的方式维续乡村治理中重要的情感关系,吻合中国伦理精神;有助于多元利益的照顾与平衡,从而使情理法相统一;并能够更好地组织各类村民,在多主体间充当沟通协调和联结的桥梁。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能够发挥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需自身更好地嵌入在基层治理体系中,并把握专业性、提升相应的能力,也需要政府从政策策略上给予支持和保障。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