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医疗制度下医务人员告知义务履行情况已成为评定医疗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带来执行过程中的困境。笔者就当前有关医疗告知规定的缺陷进行梳理,从医疗告知的主体、对象、内容、形式等方面着手,旨在为立法部门下一步的修正工作提出参考性的意见。

  • 单位
    厦门市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