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扁鹊里籍何处,汉代的文献当中未记载其争议,但三国之后出现纷争。今有"长清""任丘"诸说。本文对诸说进行辨析,提出新资料进行论证。认为"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之"郡"确为衍文;"奠昜"传写为"郑"或与齐地文字书写特点有关;并根据《水经注》"虏城"和《史记》中"舍长"的记载,认为"郑"与"卢"实为一地,即古临淄。最终认定,只有扁鹊里籍定为临淄,才能使地上、地下资料相互印证,并毫无矛盾地解释《韩诗外传》《史记》《说苑》《法言》中关于扁鹊里籍的记载。

  • 单位
    淄博市市级机关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