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影响日趋严重,把应对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国家环境规划必要且适时。在分析行为效益、实施成本、适应性排放和国际因素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十二五"环境规划中应同时考虑"减缓"和"适应"行为应对气候变化并权衡二者优先次序,采用以适应为主的"单效"方案,将自然承载力、生产系统、社会人居环境三个层次和自然生态系统、水资源、灾害与风险、低碳经济、敏感部门、城市化环境效应、海岸带等7个相关主要问题作为规划应对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

  • 单位
    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