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4月以来,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按照《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开展钢铁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的通知》(桂工信节能[2019]222号)要求,组成4个监察小组,指导各市节能监察机构开展钢铁水泥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其中钢铁企业9家,水泥企业(含粉磨站)34家,现已完成各项监察工作。专项监察的主要内容是钢铁水泥企业能源消耗情况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以及能源计量及管理情况、企业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情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等。同时,以监察工作为契机,结合"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做好"服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