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是宪法规定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在行政处罚领域的具体适用,旨在监督制约公权力的运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34条第2款规定了档案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但囿于《行政处罚法》《档案法》的原则性规定以及行政法规《档案法实施办法》未及时修订,该制度适用存在着法律属性不明晰、适用情形不清晰、负责人范围不具体、讨论程序时点不统一、会议记录不规范等现实困境。文章认为应当从明晰法律属性、细化适用情形、框定负责人范围、规范集体讨论会议记录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以充分发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功能。

  • 单位
    淮阴师范学院;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