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税制条件下,各税种之间的改革愈发凸显整体性和协同性。文章从家庭支付能力保护、再分配效应最优和征管可行三大原则出发,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房地产税与个人所得税协同改革的税制设计思路。具体探讨两种切实可行的协同改革方案:第一种方案借鉴美国经验,建立在信息协同基础上的“人均价值减免+断路器机制”征管模式;第二种方案借鉴法国经验,建立在税制协同基础上的“首套房免税+分割法”征管模式。

  • 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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