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1951年《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存在三个遗憾:公文汉字竖行自右至左排,未设请示文种,未明确公历日期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文字横排较竖排更符合阅读用眼科学,1884年后汉字横排文献越来越多。将需审批与供阅读的公文分设文种更便于处理,晋察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分别于1938年和1942年做了这方面的规定。用阿拉伯数字标注日期比汉字便于书写,1920年代起,就有不少人采用便利写法。规定中留下的遗憾可能与制定者的认识有关,制定政策要考虑社会多数人的认知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