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制度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进司法员额制、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具有重要作用。法官助理制度面临的现实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在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顺畅的关系模式,降低传统团队模式因嵌入法官助理制度而出现的自我损耗之风险。心理契约理论从管理心理学的角度解释了法官与法官助理关系运转不畅的原因,为重构二者关系提供了崭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