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识教育以培养"完整的人"为目标,是对专业教育过分专门化的匡正,但是它和专业教育并不是完全分隔的,如果能在专业教育中找到实现通识教育目标的适当切入点,"专业课程"可能会成为"通识课程"之外推进通识教育的一条新路径。以法学教育为例,法学专业教育的目标与通识教育具有一定的契合度,通过法学专业教育可以一定程度上实现通识教育的目标,具体途径有两条:一是法学教育中内含的对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对思维、写作与交流能力的训练,与通识教育目标具有极大的重合度,因此通识教育的同类目标可以在法学教育中得以自动实现;二是通过充实法学主修科目的方式实现通识教育目标,例如在阅读经典中寻找法学的历史与传统,在教学案例中融入社会、经济和文化道德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