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明确指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应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文化,提高思想文化修养,促进自身精神成长。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语文课程的性质决定了语文教学目的、内容、方法以及效果等。弄清语文学科的课程性质,是提高语文教学效率的必要前提,直接关系到语文教育的方向,因而多年来语文的性质一直成为关注与争论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