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律属性上,阶梯电价没有直接侵犯公民财产权,却又构成了对消费者在价格上的歧视,因此不符合宪法中规定的平等原则。同时,依照《价格法》,阶梯电价具有合法性,但在实践中人为地压制了电力消费,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因此,阶梯电价只能够作为政府调整电力需求、缓解电力供应压力的临时性措施。通过对德国电力消费税的分析可以看出电力消费税能够很好地弥补阶梯电价存在的法律问题。因此,未来我国应当设立电力消费税,阶梯电价应当被电力消费税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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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