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京市为例,首先探讨了"模范村居"对新农村社会管理建设的意义。这一做法在全市进一步推广具备可行性。它是土地执法、保护土地行之有效的方法,对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构有着重要的理论贡献和方法论意义。在此基础上,文章给出了"模范村居"基础上完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的路径,即明确责任、强化宣传、强化执法监察、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健全机制、主动服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