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与数字技术融合进程的不断加快,金融业在经营规模和范围上实现了快速发展,金融数字化特征日益明显。数字技术通过创造制度变迁的动力、条件与社会基础引致金融制度变迁的发生。相较于传统技术变迁的先改变生产技术边界再要求制度适应的机制,数字技术能够更直接地作用于制度本身。在这一机制下,数字技术在自身应用于金融行业的过程中存在数据产权与代码权力两类新型制度困境。前者指在对数据要素产权不同的初始配置时各方面临的效率与公平的权衡;后者指金融中介机构通过代码设计参与到金融正式制度制定中,在对此的规制中各方面临的市场活力与稳定性的权衡。正确处理两类困境是当下推动数字金融稳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

  • 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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