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舞剧创作实践,从舞剧叙事形态切入并进行分类梳理,可以总结出四种不同时期:情节、性格、冲突等均以线性结构方式展开的"哑剧叙事"形态时期;情境、性格、冲突等均以多重交织方式展开的"交响叙事"形态时期;以心理动机推进剧情方式展开的"心理叙事"形态时期;以引导出某种观念或发人深思的主题为目标方式展开的"隐喻叙事"形态时期。四个时期的叙事形态有差异,也互有交叉。这些形态表达既是编导个人能动选择的产物,同时也是对舞剧生产时代大背景的回应。

  • 单位
    教育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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