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存在4种情形之一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关闭”是最高档次也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