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治西藏建设在法治中国建设大背景下已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依法履职、民主决策、规范执法、能动司法等均为其应有之义。能动司法在其中更是重中之重。本文从能动司法之内涵着手,通过分析其内涵表现,并对照西藏自治区法院过去五年的实施状况,尝试分析能动司法的扬弃之处,试图探寻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能动司法在西藏基层法院中与社会管理相契合的路径,使其成为可供使用和借鉴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