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烂尾楼问题是关涉“住有所居”的基本民生问题,可以通过重构商品房预售制度中的合同关系来解决烂尾楼问题。将旧有的购房者托起商品房开发商和银行的联立合同关系构造,变为由银行分别与商品房开发商和购房者形成两个分散的、各自独立的、互无关联的合同关系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