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各自治州、省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