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论知识是基于视觉中心的对象化观审,而诗性知识则源于身心整体的触感觉知。后者突出体现在中国画的笔墨观物之义中。中国画的观物思想奠基于《易经》的以身体物之上。以身体物,就能与物形成生命对话,观入物化。能观物化,则能写天地生意,能“抓取”和“触及”事物。“触物”之法即笔墨。笔墨非仅工具之谓,其本质乃身体之触物。笔墨之所以能触物,在于笔墨是身心整体的触感觉知。在基于笔锋触觉的笔墨运动中,所画之物的物形并不是在视觉的审视之下设计出来的,而是从绘画之人的身体形气中“生长”出来的。人的身体是“形气”,物形也是有生命的物化之象。笔墨就是身体形气与物化之象的生命对话,这便是谢赫六法所谓“气韵生动”的发生学原理。以此,身体便可以通过笔墨来体物观化,也可以通过笔墨来画入物化过程。此意在苏轼所论的“其身与竹化”中得到了形象而深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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