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档案服务外包领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原告进行商业秘密维权举证一直较为困难。档案服务外包领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中的原告举证存在的主要困境包括商业秘密权属证明、商业秘密的侵权事实证明和商业秘密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证明三方面。应当从宏观层面制定适用于档案服务外包领域的商业秘密保护专门法、中观层面搭建档案外包领域“互联网+”商业秘密侵权举证平台和微观层面优化档案服务外包领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原告的具体举证方式来予以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