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珠海樊女士入职某物业公司不到两个月,却在查出怀孕当天遭到解雇。与物业公司多次协商无果后樊女士以平等就业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近日,珠海香洲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物业公司侵害樊女士平等就业权,判令其向樊女士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孕期工资损失2064元、未休产假工资损失18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