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推进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在脱贫地区县域内就诊、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按照自愿原则和"定定点医院、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诊疗,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现有30种大病的定点医院、临床路径、诊疗方案、专家组等,原则上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