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投资条例》于2019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政府投资管理方面的首部行政法规,对政府的投融资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深化政府投融资机制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不增加政府隐性债务要求的大背景下,如何解决区域综合开发的资金平衡问题,从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各地方政府较为关注的问题。文章仅从区域综合开发投融资规划的角度,对区域综合开发的投融资问题、投融资规划的作用进行分析,并从开发资金来源问题上提出建议,为政府区域开发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