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粮食银行”这一新型粮食仓储流通业态面临发展政策和监管政策的矛盾和冲突,而破解的关键在于对其业务的契约属性进行认定,并进而界定风险以及构建对应的治理体系。在契约属性上,它有“两代一换”模式下的仓储托管合约、代储经营模式下的商业信用及信托合约之分。在风险治理上,现有非正式制度治理作用范围有限;特别是在政府发展政策普遍背书下,市场化治理机制也存在失灵的可能性。综合考虑契约属性、功能与风险以及治理成本,粮食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主体需要及时参与治理并进行分类监管:鉴于仓储合约风险较小,可对其实行非审慎监管,而代储经营类由于面临信用风险、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并且具有涉众性和风险外溢性,需要实行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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