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学因果解释与机制解释不同,前者强调“依赖关系”,后者强调“产生过程”。雷林内指出生态学因果解释是可错的和不充分的,需要推进到生态学机制解释;达登坚持因果解释必须要由机制解释替代。佩斯拉鲁则对此予以回应,认为生态学机制解释虽然能够回答机制是如何发生的,可是无法对整体因果关系进行解释,生态学因果解释可以是充分的和不可替代的。事实上,对于生态学认识而言,两种不同的解释都有其各自的优点,并且能够相互完善和补充。对生态现象进行解释时,我们可以采取综合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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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