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使用核定总量目标进行层层分解的方式,对国家污染物总量实施控制,可是针对单个污染源排放总量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的力度尚且不够。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污染源总量的关键制度内容,在世界其他国家中已经被广泛运用,对污染源总量的控制、精细化管理等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且对促进排污权交易等市场化总量的控制制度有着关键的作用。所以,构建适合我国污染源总量控制工作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尤为重要,其能够真正实现污染源总量控制工作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