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勇猛知兵法”是汉代最为重要的军事人才选拔制度之一。西汉末年与新莽时,“勇猛知兵法”科曾为政府选拔军事人才发挥过作用。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受到东汉朝廷内外观念与内外政策的影响,“勇猛知兵法”科的察举标准呈现出了新的特征。当朝廷察举将军的目的是平息内郡动乱时,“勇猛知兵法”科的察举标准通常是“有文武者”或“有文武才”;而当察举将军的目的是抵御外敌、守卫边郡时,察举标准也往往会变为“武猛”或“武猛有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