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有了显著提高,普通电商已经无法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消费需求,人们对具有社交属性的电商表现出了更多的好感。因此,以拼多多为代表的分享型社交电商和以小红书、抖音为代表的内容型社交电商应运而生。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适当增加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加强了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这对社交电商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本文从现状出发,讨论社交电商自身的发展模式,以及对品牌、公关、营销等各行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