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及银保监会联合印发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八章、三十六条,立足我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业发展实际,对再制造企业规范条件、旧件回收管理、再制造生产管理、再制造产品管理、再制造市场管理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