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刑事辩护制度的新发展主要包括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试点工作、认罪认罚制度中刑事辩护形式的变化、程序性辩护策略的兴起、有效辩护理念的深入以及《法律援助法》对刑事辩护的推动等。当前刑事辩护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可概括为六个方面,即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的分界、委托辩护律师与法援律师的“冲突”、辩护律师阅卷权与调查取证权的保障、庭前与庭审中的供述和辩解之效力、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刑事辩护以及一体化办案机制与在线诉讼机制对刑事辩护的冲击。问题的原因,源于与刑事辩护制度相关的几对矛盾关系,如刑事辩护大发展的需要与对刑事辩护功能仍有疑虑之矛盾、刑事辩护数量发展与品质提升之矛盾、弱势的辩护需要强势的职权机关为其保障之矛盾、有利于刑事辩护的规则未能落实并缺乏程序性法律后果保障之矛盾以及刑事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分设之矛盾。为解决刑事辩护实践中的问题,应持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在实践中坚持无罪推定原则、保障辩护权原则以及保障程序尊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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