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网联汽车的自主驾驶系统具有深度学习性,包括"先天"和"后天"两方面。导致自主驾驶系统的产品责任认定面临产品缺陷和因果关系认定困难。在现有法律体系下,应通过对产品"不合理危险"的具体化、客观化解释,建构"人类驾驶员标准",指正常、成熟和守法的人类驾驶员面对不同道路交通情况作出的安全驾驶行为及其产生的最小损害后果。该标准包括驾驶行为要件和损害结果要件,符合消费者对产品安全性的合理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