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进行"营改增"以来,增值税内涵开始逐步完善起来,但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所以应该根据增值税法律的框架来进行解释。目前中国增值税的征税是根据1993年全国人大授权制定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它的缺点是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当前税收征管的实际需要,也不满足税收法定原则。因此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曾明确表示增值税法已经正式纳入到当届人大的立法规划的范围之内。综上背景,本文对增值税立法问题展开研究:首先,回顾了我国增值税30多年法制进程及其启示。其次,探讨增值税立法的障碍。最后,对我国增值税立法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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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疆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