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呈现蓬勃发展态势。金融科技在推动金融业态创新、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之余,也带来诸多新类型风险,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造成肘腋之患。基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国内外现有文献研究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未来我国应围绕审慎监管、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三个维度,构建更具专业性、穿透性与统一性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并从内在逻辑与路径选择两个方面阐释了“为何”与“如何”构建“三维一体”的金融科技监管体系。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