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8年6月22日下午,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琳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朱琳有期徒刑10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朱琳不服提出上诉,11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至此,这位安徽质检系统"掌门人"受贿案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