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雷士照明两次控制权争夺事件为例,通过资产专用性的视角,提炼基于堑壕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讨论创始人专用性资产对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的问题。案例分析表明,专用性资产是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重要影响因素,而专用性资产所形成的堑壕效应是影响公司控制权配置的重要途径。进一步的,根据现有公司治理机制的局限,本文还提出制衡创始人堑壕效应的思路。本文对如何全面评价创始人专用性资产对企业的作用,如何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制衡创始人堑壕效应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