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我国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领域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的会计体系,固定资产只增不减且不计提折旧,不能如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家底",不利于加强资产管理,不能准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不利于科学评价行政事业单位的部门绩效。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这就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基于此,本文从固定资产管理的视角入手探讨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以期为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