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年初颁布后,各相关省份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本地重要工作,制定贯彻意见和配套政策。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江西、河北、甘肃、浙江、四川、陕西、广西7省(区)出台了本省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1+N+X"政策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