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证券交易所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证券交易所的复合系统特性进行了分析;其次依据"人力资本专用程度""营利性"和"公共职责"三个标准重新划分了组织的类型;最后界定了证券交易所经营与监管激励协调的内涵。分析表明,为协调交易所的经营与监管决策激励,需设计相应的显性和隐性激励契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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