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据贸易及其跨境流动发展对各国以及国际法治提出了更高的贸易要求,各国都在构建数据流动和规制规则,中国的数据规则发展现状与模式要求对禁止数据规制措施中的基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给予关注。鉴于传统经贸协定中的基本安全利益例外条款难以完全覆盖当下各国的安全需求,晚近经贸协定开始对安全例外条款进行创新规定。在此背景下,中国应平衡国内外法律规范,有效援引安全例外条款,在保证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数据自由化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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