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大学学术委员会治理规则强调了学术治理的分类与协商逻辑,但由于分类逻辑起点的错配和对细化协商治理规则重视不够,有效学术治理规则供给严重不足。基于学术事务性质及其所需决策类型分类细化学术委员会治理规则,基于协商治理理念细化、完善过程性、程序性学术治理规则以及由高等教育共同体组织发布专业性、高质量的大学有效学术治理准则供大学参考并有选择地采纳,是完善我国大学学术治理规则的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