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天寶六載杜甫應制舉事曾爲研究者廣泛采信,然據《韋濟墓誌》可證《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作於天寶十一載,杜詩中“主上頃見征”指杜甫獻三大禮賦,“破膽遭前政”亦在獻賦後,皆與天寶六載制舉無關。通過對杜甫應天寶六載制舉事的史源考辨,可知這一判斷出自宋人的推論,缺乏較早的文獻來源,杜甫集中也無支撑此事的内證。在質疑了這一判斷出自宋人的誤讀後,根據杜甫詩文中的人事綫索,可重新考訂其在天寶中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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