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间的比较关系,财产损失险分为超额保险、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这三类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同。根据现行《保险法》第55条第3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该条第4款规定:“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