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基本权利释义学成为宪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但是,这种释义学的研究需要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和制度现实进一步本土化。在没有宪法审查作为制度支撑的前提下,基本权利释义学的研究有转向部门法领域的趋势。但由于司法机关审理普通案件可否引入宪法论证缺乏制度支撑,导致这种司法导向的基本权利理论很难发挥对法律实践的影响作用。未来,应结合我国基本权利保障的历史进路和实践经验,超越纯粹司法导向的解释理论,构建多元导向的基本权利释义学。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