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鲁班工坊”已经成为我国最具影响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模式,为我国提升参与全球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提供了新途径。分析“鲁班工坊”的创建能力及其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的比较优势,揭示出主权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议事协调机构、参建院校、跨国公司与本土企业、社会力量等是参与“鲁班工坊”建设的多元主体,发现基于“鲁班工坊”运行的正式机制和非正式机制,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参与全球职业教育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