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四五”规划提出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举措,也是老年人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从“补缺型”养老服务,到适度普惠型养老服务,再到普惠型养老服务,我国老年人的养老待遇不断得到改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不清、供需衔接不畅、价格机制不完善等短板,制约着养老服务的普遍性和可负担性。需运用包容性治理理念,协同推进机构养老、家庭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动员多方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产品,畅通服务递送渠道,降低服务价格成本,构建既“普”又“惠”的普惠型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老年人实现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