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促进药品供应商提高药品配送服务意识。方法:合理制订供应商评分标准,并将该标准通过软件设计嵌入医院电子化药品物流平台(ePS)建立供应商评分系统,将药品采购过程如供应商资质管理、订单处理、可供货率、验收效率、质量药品处理效率等通过扫描设备进行记录及进行数据处理,比较我院采用ePS前(2009年)、后(2011年)供应商评分系统的相关数据。结果:在ePS平台上可客观记录任意时间段供应商物流服务水平数据。与2009年比较,2011年验收效率提高了201%,药品质量问题处理能力提高了24%、处理天数效率提高了63%。结论:ePS供应商评分系统的运用可促进供应商物流配送服务能力的提高,同时可作为医院对药品供应商进行选择或淘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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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