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流域的水生态治理是一个历史性、持续性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为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工作,本文选取欧洲莱茵河、英国泰晤士河、韩国清溪川和美国的奥基乔比湖四个具有典型特征的河湖作为案例,整理和归纳了这四条河湖的污染治理过程与对应的政治、经济、金融、法律相关的治理措施。针对长江流域生态治理中存在的同类问题,总结了这四个河湖在跨区域协同治理、跨部门统筹管理、健全法律体系、加强公众参与和商业运营等方面的经验,为我国河湖治理和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出建立跨区域共同协商的流域水污染管理体制、强化不同部门之间的统筹管理机制、完善流域统一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公共参与等措施和建议,协同长江的保护与发展,进一步提升长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