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心理护理在先兆流产治疗中的临床价值。方法:将200例先兆流产患者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各10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治疗和常规护理,干预组在此基础上实施心理护理干预,用焦虑自评量表(SAS)对两组进行调查评价,观察住院日、继续妊娠率。结果:干预组护理后SAS评分均较护理前明显下降,且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对照组护理前后SAS评分无显著差异(P>0.05)。干预组住院日数、继续妊娠率均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对先兆流产患者采用心理护理干预,可明显改善患者的焦虑状态,全面提高治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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